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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2年,她参与起草了《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做了很多妇女权益相关的努力和研究。
但公益律师的路,不是那么好走的。
妇女法律援助这件事,离大部分人的生活太过遥远,甚至无人关注和在乎。
时间久了,因常年深积在心中的焦虑和严重透支自己,郭建梅曾患上严重的抑郁症。
因为这些年郭建梅接手的,都是无人问津、难赢难缠的案子。
李彦,四川安岳县的家庭妇女,她长年遭受老公家暴,被烟头烫全身,还被生生剁掉一根手指。
她反复去寻找妇联、县领导、派出所的帮忙,结果都没用。
最后,在一次家暴中,绝望的她奋起反抗,杀掉了丈夫谭勇。
她杀了人,但没钱请律师辩护,这样下去必死无疑。
没人愿意接李彦的案子,郭建梅知道后,果断接了。
因为接了这个案子,她曾几次遭到谭勇的家人围堵辱骂和威胁,场面一度失控。
“她是杀了人,但要看看她为什么杀了人!”
最终,在郭建梅的努力下,李彦死刑改为死缓。
她又拯救了一个可怜的女人。
曾经轰动中国的凤凰“9·4强奸案”,有两位少女都是受害者。
阿琳与小红遭遇相同,最后法院宣判小红获得35万元赔偿,阿琳却分文未得。
阿琳母亲说:“孩子太可怜了,可她父母没文化没本事,她也只好认命!”
得知阿琳一家放弃起诉后,郭建梅主动要求担任阿琳的代理人,为阿琳争取她的正当权益。
“不是和法律过不去,我就是要为阿琳讨个公道!”
强奸女孩的人,必须要付出代价,更何况是未成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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